5月4日晚,德州市民王女士(化名)在位于三和梅园小区南沿街(罗赵路)的蒙牛配送站,以30元每箱(内有10瓶)的价格,购买了四箱蒙牛阿慕乐酸奶饮品。
可当她喝完一瓶后发现,瓶子侧壁上竟出现了黑色异样类似变质的物质,而且喝完感觉胃不大舒服……
被喝掉的蒙牛阿慕乐酸奶,杯身清楚地写着,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7日,保质期截止到5月底。而其他三箱,发现问题前,均被王女士送给他人。
还在保质期内的酸奶,竟出现了变质! 由于王女士经常在此门店购买饮品,而且是知名品牌,王女士在食用时也并未在意。
带着疑问,王女士找到了该门店。对此,门店也默认存在变质的问题,并示意向其赔付一箱作为补偿。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算。
据了解,蒙牛于去年上线低温酸奶“阿慕乐”。低温酸奶口感酸甜,且由于在低温环境下储存,有着常温酸奶不能相比的独特口感。但是低温酸奶的局限性就是必须在冷藏条件下储存。
那么被王女士喝掉的这瓶问题低温酸奶,店家储存条件是否规范呢?只得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了。
眼下又要到了夏季,食品安全问题更要重视!希望德州各食品经营商家以此为例,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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